浙江正同律师事务所创建于1985年9月,是湖州市最早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之一,曾用名湖州市法律顾问处、湖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、大同律师事务所(浙江湖州),2008年转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,本所是目前湖州市实力较强、层次较高、享有良好声誉的综合法律服务机构之一。 本所以“依法执业、规范立所”为立所宗旨,以“高层次、专业化”为发展目标,以“专业分工、团队合作、优质高效”为服务特色。 本所现有执业律师10名,其中大多数具有中、高级以上职称,90%以上拥有本科学历,有四名法律(法学硕士),另有2名律师担任了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,1名律师担任了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 本所业务上以提供常年法律顾问为基础,以民事经济法律服务为重点。长期以来,本所先后办结各类案件5000余件,通过办理民商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达4亿余元;目前,本所律师应聘担任百余家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,让律师成为客户“经营的参谋、法律的顾问”,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;多年来,本所在业务总量、律师素质等方面均名列本市律师事务所前茅。曾被浙江省司法厅、浙江省律师协会授予“全省律师优质法律服务优质单位”、“湖州市文明律师事务所”等荣誉称号。 本所律师愿以学者型的严谨态度、专家型的服务水平、团队型的服务方式努力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、高效、规范的法律服务。